关于我市残疾评定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各镇(街道)残联: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证管理细则(试行)》要求,经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台州市残联审定,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我市残疾评定机构,负责符合办证要求并经镇(街道)残联受理的残疾人证办理申请的残疾评定工作,评定时间暂定为每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下一个办证日为9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评定地点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
从2018年8月11日开始,请有残疾人证办理需求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因病因伤致残医院病历,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依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依法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他人办理。具体事宜请咨询市残联及各镇(街道)残联:
市残联咨询电话:86138580
太平街道咨询电话:89939701 城东街道咨询电话:86169286
城西街道咨询电话:89960825 城北街道咨询电话:86917477
横峰街道咨询电话:86935536 泽国镇咨询电话:86445743
大溪镇咨询电话:86326549 松门镇咨询电话:89051823
箬横镇咨询电话:86898169 新河镇咨询电话:86598130
滨海镇咨询电话:86511998 石塘镇咨询电话:86726330
温峤镇咨询电话:86967300 城南镇咨询电话:86271275
石桥头镇咨询电话:89955255 坞根镇咨询电话:86901063
温岭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