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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城事

4G手机“免费”送

“馅饼”还是“陷阱”?

  本报讯(通讯员陈晟)“还说4G手机免费送,明明就是消费陷阱。”在城北务工的老张近日就碰到这样一件烦心事。

  几天前,老张接到自称是移动公司客服的电话,说老张消费记录良好,移动4G大屏手机第二天免费送上门。于是,老张乐呵呵地把住址告诉了对方。第二天,工作人员如约到来,还带来了一部崭新漂亮的大屏4G手机,之后对方要求老张提供身份证,并登录移动手机营业厅App办理业务,不熟悉手机业务的老张就让工作人员帮忙办理。之前,老张每个月的手机消费为40元左右,但几天后,他翻看短信提示,才发现现在每个月要保底消费138元,还是两年合约。

  老张立刻打电话给之前联系他的移动客服。“对方说,只有办理了两年每月保底消费138元的套餐,手机才免费送。”老张觉得自己掉进了消费陷阱,来到城北市场监管所投诉,要求撤销套餐。

  消保人员接到投诉后,联系了移动公司负责人,发现老张的业务是与移动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一家手机店办理的。

  消保人员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该手机店未明确告知老张4G手机免费送有办理138元套餐的前提条件,有明显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最终,在消保人员的调解下,移动公司取消了老张的套餐业务。

  在此,消保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免费”业务推销,自己要留个心眼,不要贪图蝇头小利,遇到消费欺诈,可以及时到消保部门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温岭日报 城事 a0004 “馅饼”还是“陷阱”? 2018-08-10 温岭日报2018-08-1000017 2 2018年08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