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土公告字[2018]整第4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提供的规划条件,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岭市石塘镇五宗工业用地(工业“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及各类指标要求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行业类别设置为:水产品加工业、饲料加工业。
三、出让方式
该五宗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30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11日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9时。
石塘镇DB030303-1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9时30分;
石塘镇DB030317-1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10时30分;
石塘镇DB030317-2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11时30分;
石塘镇DB030317-3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14时30分;
石塘镇ST100102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15时30分。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浏览或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lztb.com.cn)及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0/index.html)上公布。
2.咨询电话:
(1)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0576-86103623 89932150
(2)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0576-86726207 13958622800
(3)石塘镇人民政府:0576-86726016
15805866235
(4)温岭市财政局:0576-86086510;
(5)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9日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地上建筑总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设高度(m)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 1 | 石塘镇DB030303-1地块 | 上马工业园 | 9264 | 工业 | ≥30 | ≥1.0 | ≤20% | 50年 | 690 | 150 | ||
| 2 | 石塘镇DB030317-1地块 | 上马工业园 | 5673 | 工业 | ≥30 | 24 | ≥1.0 | ≤20% | 50年 | 455 | 100 | |
| 3 | 石塘镇DB030317-2地块 | 上马工业园 | 4398 | 工业 | ≥30 | 24 | ≥1.0 | ≤20% | 50年 | 350 | 80 | |
| 4 | 石塘镇DB030317-3地块 | 上马工业园 | 5677 | 工业 | ≥30 | 24 | ≥1.0 | ≤20% | 50年 | 455 | 100 | |
| 5 | 石塘镇ST100102地块 | 上马工业园 | 6668 | 工业 | ≥30且≤60 | 24 | ≤2.5 | ≤20%且≥15% | 50年 | 480 | 100 | |
| 备注 |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2.亩均增加值≥77.5万元/亩;3.土地税收≥8万元/亩;4.单位能耗增加值≥2.5万元/吨标煤;5.单位增加值≥267万元/吨;6.全员劳动生产率≥21.6万元/人.年;7.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1.0%;8.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投资强度、容积率下限须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9.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温建规许〔2017〕159、212号;温建规许(2018)134、135、136号;10.该五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