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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5版:小虎队

同学收了钱,不给电脑不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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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收了钱,不给电脑不还钱

  小林:不久前,我们小学同学聚会,一名同学说是卖电脑的,我恰好要买电脑,就找到了他。我要的电脑型号对方说暂时没有,但可以从他人处拿到。7月11日,我通过微信给对方转账了5370元,但对方一直没给我电脑,也没还我钱。我向派出所反映后,派出所打电话给对方,对方承诺还钱,但一直都没有还。我该怎么办?

  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

  柯兵波律师:

  从小林陈述的事情经过看,小林与同学已经就某一具体型号的电脑达成了买卖的合意,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属于买卖合同关系。对方是经营电子产品生意的,调货也是很正常的事,不构成刑事上的诈骗。

  小林的同学收取款项后,经催促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电脑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小林的合法权利。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小林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款项。如果有造成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赔偿。此事经派出所电话联系后,对方也答应还钱,说明双方已经以实际行为表示同意解除合同。至于对方一直拖延还钱的行为,小林在固定证据后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款项。

  (记者 赵云)


温岭日报 小虎队 a0005 同学收了钱,不给电脑不还钱 2018-08-07 温岭日报2018-08-0700008;温岭日报2018-08-0700009;7950232;温岭日报2018-08-0700010;温岭日报2018-08-0700007 2 2018年08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