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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工业用地试水“先租后让”

促节约,降成本

  本报讯(记者陈远笛 通讯员江连秋)1月26日,箬横镇对帽业园区3幅工业用地采用“先租后让”方式进行挂牌出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制度。这在我市尚属首例。

  该园区位于箬横镇水岸村及中库村,3幅工业用地的面积分别为6169平方米、13272平方米和6287平方米,用处设置为帽业、服装加工业(涉洗毛、染整、脱胶及缫丝、精炼工序的除外)、机电机械制造业(涉铸造、电镀、热镀锌钝化工序的除外)。

  箬横镇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先租后让”的总年限为50年,其中租赁年限为6年,出让年限为总年限扣除租赁年限的剩余年限,按照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程序确定土地竞得人,由土地竞得人进行开发、利用、经营。待租赁期满,经考核评价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设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等条件,并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办理土地登记等用地手续的土地供应方式。租赁期满未续租或续租期满,土地使用人未达到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市政府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该园区工业用地的年租金为总成交价除以总年限的平均值,租赁期间的租金在租赁后一次性收缴。租赁期满后,符合合同约定的转出让条件的受让人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按总成交价扣除租金后的金额计缴。

  土地租赁期内,项目竣工投产且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要求的,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以协议出让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未达到投资开发协议要求的,允许续租一次,续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年租金按先期平均年租金缴纳。


温岭日报 要闻 a0001 促节约,降成本 2018-01-30 温岭日报2018-01-3000011 2 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