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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锅店摔伤,责任谁来担?

  本报讯(记者陈舒丹 通讯员张潇远)“我在火锅店摔伤了,手术费花了3万多元,但火锅店不愿承担责任。”日前,市消保委接到张女士投诉,称在泽国一家火锅店就餐时,由于火锅店地面上的纸板遇水之后变得湿滑,不慎滑倒。

  事发后,火锅店负责人立即拨打“120”,呼叫救护车将其送往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并垫付医药费2000元。经诊断,张女士右腿和右踝关节骨折,手术需要花费3万多元。不料,火锅店却表示,店内铺了纸板防滑,张女士摔伤主要原因在于其自身不注意安全所致,只愿意支付2000元以作人道主义关怀。“我是在火锅店内受伤的,店家铺的是纸板,遇水并不具备防滑效果。”张女士认为,商家应该承担大部分医药费。

  经市消保委调解,双方达成最终意见,由火锅店一次性赔偿给张女士23000元(包含前期被诉方垫付医疗费2000元)。对于这个协调结果,双方表示接受。


温岭日报 泽国党代会专版 a0007 在火锅店摔伤,责任谁来担? 2018-01-16 温岭日报2018-01-1600016 2 2018年01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