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日报 数字报纸


a0002版:城事

市市场监管局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

案件质量过硬,又胜诉了一起

  本报讯(记者赵碧莹 通讯员陈沧海 汪婷)近日,蒋某不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诉讼再审一案,已经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这是《行政诉讼法》修订后,温岭第一起行政诉讼再审且系行政机关胜诉的案件。

  蒋某是大溪镇潘郎农贸市场的个体工商户,此前,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其待售的部分生猪肉(50公斤)存在腐败变质现象。经过调查,该局依法作出没收变质的生猪肉和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此,蒋某不服,先后向市人民法院、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被一一驳回。

  像蒋某这样的案件,在温岭发生了不少。仅今年1月至5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立案查处了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41件,其中大案118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3件。

  “三合一”机构改革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委托处罚案件质量。去年以来,该局又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为抓手,积极完善执法制度,统一办案程序,统一自由裁量,统一案件核审,统一文书规范,将依法行政理念融入到日常监管中,进一步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也让该局又一次被评为“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温岭日报 城事 a0002 案件质量过硬,又胜诉了一起 2017-06-20 66490 2 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