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出炉
我市被列入优化开发区域
形成以港口物流为重点,海洋渔业与旅游为特色的产业体系
本报讯(通讯员张荷 记者潘国志)《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于近日出炉,将海洋主体功能区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三类,我市是全省24个优化开发区域之一。
“目前,我省对空间管制越来越重视,而发布《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对空间管理起到一个导向作用。”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规划中,我市的三蒜岛西南渔业海域被列入重要渔业海域,大港湾贝藻附苗区被列入苗种保护区,钓浜牛山-三蒜渔业资源增殖区被列入渔业增殖区。
海洋优化开发区域,是指现有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约束较强,产业结构亟须调整和优化的海域。我市有6个项目被列入2017年度浙江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年度计划投资12.65亿元。
在遵循该区域的总体开发导向前提下,各优化开发区域将实施分区开发。其中,温岭海域将重点保障渔业基础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等用海,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东部产业集聚区为主平台,积极开发“港、渔、涂、景”等资源,逐步形成以港口物流为重点,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为特色的海洋产业体系。
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优化利用温岭东部工业与城镇存量围垦区。提高海洋生态文明,合理控制海洋捕捞规模。乐清湾内海域严禁围填海,保护自然岸线,适度发展滨海旅游业、水产养殖业。
与之相对应的是,新规实施后,将实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自主创新、公共服务等指标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