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国(受通知人):
郑能忠(出借人、出让人)将其对你享有合同编号为ZB2015031304,转让价款为40705元的债权及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于2015年9月13日转让给浙江安快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