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二十六次
常委会议召开
政协委员共议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本报讯(记者王悦 通讯员邱佩虹)“建议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如何让老百姓知道我们喝的水到底安不安全,就要靠信息公开。”昨天上午,在市政协十三届二十六次常委会议上,针对《关于加快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调研报告》,政协委员们各抒己见,针对保护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出了不少建议。
历时2个多月,市政协成立“加快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课题调研组,走访了城南、城北、大溪等地的部分村级饮用水工程,了解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自2004年我市启动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以来,特别是2007年改革供水管理体制之后,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市共有镇级以上制水企业8家,受益人口110多万;村级供水站66座,受益人口9.8万;建成自来水管网8500多公里,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99%。不过,目前仍存在着工程建设任务依然繁重、水源水质状况不容乐观、水质监测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为此,市政协形成《关于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案》(草案),建议突出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步伐;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水源开发保护;加强监测检测,进一步提升水质保障水平;坚持监管并重,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我市农村饮用水的监测系统已初步建立,环保、水利等部门也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监测指标不全、频率不高等问题。”“建议尽快将生活污水纳管,已纳管的村子也要加强巡查,查漏补缺。”“要高度重视涉及农村饮用水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水库之间的联网联库建设。”针对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各项工作,委员们提出了不少建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案》(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几项人事任免,并部署了下一阶段的政协委员违法建筑自查工作以及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