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交流会要求
始终坚持在阳光下用权办事
本报讯(记者庞辉斌 实习生魏微)昨天下午,省委召开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交流会。会议充分肯定了各地各部门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决策部署的工作,着重就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工作时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了部署,并强调全省上下要切实抓好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把法治浙江建设实践的经验坚持好、问题解决好、工作开拓好,努力在法治建设上继续走在前列。徐淼、徐仁标、张学明、王加潮等市领导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浙江从2006年开始实施法治浙江建设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习近平总书记来浙江考察工作时,提出了“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和“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总要求,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必须把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框架中去谋划和推进,深入研究解决重点工作中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方面的问题。要为重点工作编织起更加严密的法律制度网,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来保障重点工作推进,普法宣传要跟着重点工作走,法治建设考核要与重点工作推进相挂钩,各方面力量要聚焦到依法推动重点工作上来。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树立起来、运用起来,始终秉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解决好价值理念、思维习惯、行为方式、利益诉求等深层次问题,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法治建设,始终坚持在阳光下用权办事,做任何工作特别是作重大决策都习惯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去分析、去解决,真正做到信仰法治、尊崇法治、践行法治。
会议还表彰了2014年度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2014年度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优秀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