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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5版:朋友圈

手机被人捡走,朋友圈发微信寻人

不合适哦,可能侵犯个人隐私

  本报记者 赵云

  电影《煎饼侠》的宣传语是“拯救不开心”,但前天李女士看了这部电影后更加不开心了,因为她的苹果6P手机落在电影院,被人捡走了。

  李女士看的是晚场电影,晚上11点30分结束,出了放映厅乘上电梯后,她才发现手机不见了。于是又跑回去找,在放映厅里仔仔细细找了好几遍,都没有手机的踪影。李女士调取了监控,看到是旁边的一位女观众捡走了她的手机。

  “对方是三个人一起的,和我中间隔了两个位置。这位女观众看到我的手机后,毫不犹豫地拿起来,然后塞进牛仔裤的口袋里。”李女士说。她还想起等电梯时的一个细节:其中的两人看到她在等,马上回避了。

  李女士想通过电影院得知这位女观众的联系方式,但电影院没登记。

  李女士是个年轻妈妈,手机里有很多给女儿拍的照片和视频。李女士说,女儿才一周大,这些照片和视频都没有备份,没了太可惜了。

  怎么才能要回手机?李女士灵机一动,在电影院拷了女观众捡手机的视频,发到网上去,然后在朋友圈里转发。

  昨天上午,很多人转发了这条消息,希望能帮李女士找回手机。但没多久,李女士就将视频删除了。她说,是电影院要求她删的,因为涉及到观众的隐私问题。

  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朱圣勇律师也认为,李女士找手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将视频在网上公布不太合适。放映厅是个公共场所,可观众有相对的个人隐私。例如,某人瞒着家人来看电影的,家人通过这则视频得知真相,从而给这人带来麻烦。

  朱圣勇称,李女士的手机脱离了她的控制范围被他人捡走,他人的行为属于侵占行为,不是盗窃。因此,报警的话警方可能不会立案受理。但是,李女士可将视频交给警方,通过警方协助调查对方的身份,并向对方索回手机。


温岭日报 朋友圈 a0005 不合适哦,可能侵犯个人隐私 2015-07-22 45650 2 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