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日报 数字报纸


a0003版:一拨就灵

酒后挪车
也犯法

  本报讯(通讯员叶卫兵 郑林伟)近日,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酒后挪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驾驶案,来自湖北的嫌疑人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4000元。

  事情还得从6月29日晚上说起。当天晚上,嫌疑人周某跟几个老乡相约聚会,一起在泽国某川菜馆吃饭。正当大家酒喝得高兴时,周某停在路边的轿车挡住了后面的一辆车,对方要求其挪一下车。

  周某心想自己也没喝多少酒,再说就把车挪个位置,应该不碍事。于是,周某就上车发动车子,准备挪一下位置。就在周某挪车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站在车后面的一名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报了警。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行人没有受伤,车辆也没事,却闻到了周某有很浓的酒味。出警交警立即将周某带回,并抽取了周某的血液,经检测,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5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标准。

  次日,交警部门依法吊销了周某的驾驶证,对周某实施了刑事拘留。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移送检察院起诉。经过审理,法院对周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温岭日报 一拨就灵 a0003 酒后挪车
也犯法
2015-07-15 45465 2 2015年07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