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使她变成植物人
伤者家属和肇事方起纠纷
律师建议:
理赔前的医疗费
可提起民事诉讼
本报记者 颜婷婷 实习生 梁千石
昨天上午,来自湖北襄阳的袁立新找到小虎队记者,希望我们能够帮帮他的妻姐徐三毛。
徐三毛在温岭打工多年,去年11月18日晚6点半左右,在大溪镇山市村老交警队路段,她被一辆小轿车撞飞,至今仍躺在医院里,已拖欠医药费近10万元。
昨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见到了徐三毛。她的脑袋左右两边凸出,有不少积水,眼睛看不见了,和她说话也没有反应。喉咙里的痰堵得太难受,她哭了起来。
袁立新拿出了临床司法鉴定书: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外伤,损伤后遗症植物生存状态,构成交通事故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家属:
肇事方拖欠医药费,
对病人不关心
徐三毛的丈夫在多年前就去世了,两个儿子外出打工,但目前都处于失联状态。在医院里,她只能靠妹妹徐桂兰照顾。看到姐姐躺在病床上没有知觉,每天只能从鼻饲管喂食,徐桂兰很心疼,“这样子太痛苦了。”
“我们妈妈已经80多岁了,知道姐姐被撞成植物人之后,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现在已经完全不能自理了。我把工作都辞了,半年多来,不停地往返于温岭和湖北,两头跑去照顾她们。路费、住宿费等各项开支都让人吃不消了。”徐桂兰说。
徐桂兰拿出了医药费清单,到6月30日为止已花去了21万多元。“11月19日至12月8日,肇事方拿出了抢救费118000元,之后就再也没有来医院看望过姐姐,这太说不过去了,至少应该关心一下。我的钱不多,每次只能在门诊开一些普通的消炎药拿回病房,姐姐基本上处于停药状态。”徐桂兰说她多次打电话给肇事者,但电话常常没人接。
肇事方:
一直在关注病人情况,
医药费负担太重
昨天中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肇事方小李。小李说,当事故发生的时候,她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缴纳了手术费用,一直守在手术室外面。患者出ICU病房,也是她办理的手续,她并没有逃避责任。
“家属指责我不支付医疗费用,其实是我的经济能力有限。支付118000元时,已经超过了我的能力范围,有不少钱都是问亲戚借的。我也不懂如何照顾病人,护工比我做得更好,每个月支付护工的工资就要5000元左右,远远高于我的工资,已经非常吃力。”小李说,尽管车子有保险,但徐三毛没有出院,案子没有了结,保险公司还不能理赔。
“我并没有不关心病人,到了医院,我有去问过医生,医生说她的病情目前稳定。门诊里留的是我的号码,每天都有两条关于病人情况的短信。7月1日我又汇去了2万元医药费。”小李说。
“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我们都不愿意。”小李说,但6月30日,徐三毛的家属不应该去她家打伤其父母,并砸了他们家的东西。
对此,徐桂兰解释,“我们去找小李时,当时她开车离开了,他们家的亲戚有好几个人围着我们,双方才发生了争执。
律师:
前期医疗费用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记者了解到,车主一般都会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通常为50万元或者100万元。我市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第三方理赔,保险公司通常不会提前垫付医疗费用,要等当事人出院后,凭医疗发票才能够办理理赔。
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圣勇说,针对前期的医疗费用,伤者可以向肇事车辆所有者以及肇事车的投保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在这起事故中,根据交警的事故责任鉴定书车主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会支持伤者的诉讼请求,要求肇事者赔偿前期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其承保范围内承担赔付。至于后期的医疗费用以及护理费用,再另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