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些劳动者保障权益
你得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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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所谓“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今年高温津贴参照2014年标准
这笔钱,老板发了没?
本报记者 王萍
近日,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与去年相同,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
所谓“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而且,高温津贴一定要按时足额发放,不能用防暑降温饮品、物品来“偷梁换柱”。
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还有这些劳动者保障权益
你得知道
根据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
1
高温津贴一定要按时足额发放,不能用防暑降温饮品、物品来“偷梁换柱”。
2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12时至15时的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3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