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时半路“杀”出一助力车
货车侧翻,海鲜撒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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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15点48分,新浪微博网友“温岭小戴”向本报报料:石松一级公路坦头出口处,一辆满载海鲜的大货车,将路口的红绿灯撞倒了,过往车辆要注意安全。
本报记者朱丹君核实报道:
10月25日16点14分,新河交警中队接到报警,陈警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当时,满载海鲜的厢式货车车身已经严重变形,车厢里的小黄鱼等海鲜落了一地。“直到晚上6点左右,整个事故现场才清理干净,一辆吊车将肇事货车拖走了。”
陈警官说,这辆大货车是从市区开往松门的,途经蔡施桥一带的红绿灯口时发生事故。“车子撞向公路中间的护栏和绿化带,还将路口的红绿灯撞倒了。”幸运的是,车祸中只有货车司机手臂受了点轻伤。
网友“温岭小戴”开车经过,目睹了事故全过程。“那货车想闯黄灯,没想到,突然从长屿方向的小路开出辆助力车,大货车只得猛打方向,然后就侧翻了。”记者随后将这一情况向新河交警中队求证。据监控显示,当天15点27分28秒,该车确实有闯黄灯现象。
昨天下午2时多,记者联系上开车的吴师傅,他正在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当时有一辆助力车突然冲了出来,我躲避不及,就撞上了护栏。”至于是否闯黄灯,吴师傅不愿多说,便匆匆挂了电话。
目前事故的具体原因,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40元报料奖将以话费形式充入网友“温岭小戴”手机)
网友“温岭小戴”摄
链接
闯黄灯属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2010年7月20日,嘉兴海盐县居民舒江荣驾车闯黄灯,并在几天后收到交警部门的罚单。舒江荣以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律依据为由把海盐交管部门告上法院。一审败诉后,他提起上诉。2012年4月6日,嘉兴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行政判决,认定上诉人闯黄灯属违法行为,驳回上诉。
抢绿灯也很危险
在等绿灯时,很多停在第一个车位的司机会在绿灯刚亮时就加大油门快速起步,其实这样的做法很危险。
因为绿灯刚亮时,横行的行人有一部分还在穿行,横行左转的车辆有时还没有通行完毕。
在视线好的情况下快速抢行没问题,就怕你的左侧或右侧有公交车、大客车影响视线,急行很可能无法避开正在穿行的人或车辆!
同时,在绿灯刚亮时,快速从右转车道超车直行同样也是危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