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2年11月22日上午9:00,在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拍卖出让温岭市石塘镇ST050205、ST050206二宗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各类指标要求(见下表):
ST050205地块位于石塘镇原苍岙盐场,东至春晖路,南至石塘镇ST050206地块,西至纬一路,北至安澜路。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9303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8000平方米(包括物业营业用房);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51303平方米。建筑限高40米。其它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温建规许[2012]104号文件。
ST050206地块位于石塘镇原苍岙盐场,东至春晖路,南至石塘镇南渔路和ST050207地块,西至纬一路,北至石塘镇ST050205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965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1000平方米(包括物业营业用房);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8650平方米。建筑限高40米。其它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温建规许[2012]103号文件。
ST050205、ST050206二宗出让地块均须配置地上总建筑面积7‰物业管理用房(4‰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3‰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并由受让单位进行装修,标准不少于500元/㎡。
二、出让方式
ST050205、ST050206二宗出让地块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出让,并设置保留价。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之后起30日内支付50%以上的出让金和全额的3%契税及0.5‰印花税。300日内支付余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出让金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由市建设规划局另行收取。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对象
注册资金2亿以上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企业可参加竞买。温岭境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受让的,成交后需在180天内在温岭注册成立子公司(受让人股份占51%以上),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再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变更原受让人。
四、报名要求
1.有意参加竞买的,请于2012年11月10日至2012年11月20日工作时间到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服务大厅)领取出让文件资料。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至2012年11月20日的工作时间(截止2012年11月20日下午4时)。报名时应提交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委托报名的,持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出具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存入指定帐号,否则报名不予接受)。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该地块在2012年11月21日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下午4时。挂牌时间:2012年11月21日上午8时起至2012年12月13日下午4时止的工作时间内。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3.现场踏勘联系电话:13605867518
网址:http://www.wlztb.com.cn.
http://www.wlgt.gov.cn
温岭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竞投保证金及出让金账号:
1207041109064036665
开户行全称: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竞投保证金及出让金账号:
580003796200018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0月16日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2〕整第34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座落位置 | 出让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出让用途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ST050205商住用地出让 | 石塘镇原苍岙盐场 | 3.2946(49.419亩) | ≥1.0 ≤1.8 | 商住用地 | ≥30% | ≤2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550 | 700 |
| 2 | ST050206商住用地出让 | 石塘镇原苍岙盐场 | 6.8531(102.797亩) | ≥1.0 ≤1.6 | 商住用地 | ≥30%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6660 | 1300 |
| 其他 | 1.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2.投资强度须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