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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2版:一拨就灵

发令枪一响 对手全跑了

引来警察,换来4天行拘

  本报讯(通讯员李平 王健 记者王萍)“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正在打架的人作鸟兽散,附近的群众见此,也纷纷躲了起来……10月20日晚上,新河一家酒店门口上演了这样一幕。

  没多久,新河派出所接到了报警电话:“是派出所吗?我们这里有两伙人打架斗殴,其中一人竟然拔出一支枪朝天发射。”

  民警赶到现场时,打架的两伙人已经离开。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发出枪声的是一把体育发令枪,因为没有枪管,也没有杀伤力。 很快,警方锁定了开“枪”的玉环人陈某。

  经过规劝,10月21日,陈某主动联系民警,并与当时参与打架的4名同伴一起来到新河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陈某交代,他携带的发令枪是在市体育馆周边一家体育用品店买的。20日晚上,他和同伴聚餐结束后,在酒店门口因生意上的纠纷与他人发生争吵,双方动起了手。

  “我见对方人多势众,便拿出发令枪朝天开了一枪,想把对方吓走。没想到这一枪,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陈某后悔地说。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陈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以治安拘留4天。

  阅读延伸

  从1996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对配置民用枪支作了具体规定,只有经省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购买和持有专门从事射击运动的枪支,同时还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但是对体育运动所需的发令枪则没有明确规定。

  公安部门表示,这样的发令枪,在外形上没有枪管,实际上只能称作“发令器”,因此不在国家枪支管理法管理的范围之内。


温岭日报 一拨就灵 a0002 发令枪一响 对手全跑了 2012-10-24 7318 2 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