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预防腐败“防护堤”
工商系统开展警示教育
本报讯(记者黄晓慧)前天,市工商局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李大放作警示教育辅导。同时,该局在会上宣布了对原城东工商所副所长任洪斌的党政纪处分决定,任洪斌被处以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据通报,任洪斌在担任大溪工商所、城东工商所副所长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辖区内的企业主在商标权侵权、不正当竞争、抽逃出资、超范围经营化学危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上给予“关照”,收受企业主贿送的现金或购物券,总计人民币25.7万元,构成受贿罪,6月19日,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已追缴的犯罪所得25.7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李大放科长剖析了任洪斌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观原因,认为他走上犯罪道路有四方面心理原因,即:一是金钱至上的贪婪心理,二是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三是权力寻租的交易心理,四是有攀比心理。他交友不慎,胆子很大,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此外,制度缺陷也是主要原因。接着,李大放指出了工商部门的主要廉政风险点并提出了防范对策。
“实现工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键在队伍建设。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必然掣发展之肘。特别是当前关键时期,丝毫不能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工商局局长刘丰细数了行政许可风险、行政执法风险、市场监管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四大工商履职风险,“各种履职风险的存在,需要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危机意识,做好风险防范。”该局将强化警示教育、责任落实、制度落实、监督制约、合力凝聚,让每位干部职工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廉洁从政,筑牢预防腐败“防护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