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
9个月51人命丧助力车事故
![]() |
| 一辆助力车逆向行驶在一级公路隧道里。 本报记者 朱海伟摄 |
安全隐患多,平均每月夺6命
醉驾“超标”助力车也要判刑
开助力车,悠着点
本报记者 谢晨阳
在温岭,“满城尽是助力车”的景象已蔚为壮观。作为代步工具,轻便快捷的助力车(包括燃油助力车、电动车,以下同)日益为人们所青睐。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助力车的保有量已超过15万辆。
随意闯红灯、随意掉头、随意在机动车道上超车、随意在人行道上逆行……谈起“疯狂的助力车”,市民总能列举出不少“疯狂举动”。而助力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助力车上路行驶,致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数据:
9个月51人命丧助力车事故
7月3日清晨6时左右,在大石一级公路大溪镇上新建村路口,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燃油助力车相撞,导致燃油助力车上的一对夫妻丧命;
8月26日早晨6时左右,在城西街道螺屿村桥头路段,一辆助力车与一辆水泥槽罐车相撞,骑车男子被碾压致死,乘坐人受伤;
9月29日21时20分许,一辆重型半挂车途经大石线时,与一辆燃油助力车发相撞,燃油助力车上一对夫妻双双死亡……
类似的事故在不断重复上演。“今年以来,平均每个月,助力车就会夺走6条人命。”市交警大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年1至9月份,全市共有51人死于涉及助力车事故,其中电动车17人,燃油助力车34人。
分析:
三大原因导致助力车事故频发
“助力车的碰撞致死率很高,远远高出其他车辆。”一位交警说,造成助力车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其一,超标助力电动车的车身重、速度快,但这些助力电动车的材质较差,刹车系统也不好,安全性能低;
其二,很多人在骑车过程中存在超车、载人、载物等问题,车子在行驶中稳定性低;
其三,很多助力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较淡薄,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争道抢行、逆行、超速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新政:
醉驾“超标”助力车
也要判刑
众所周知,自去年5月1日醉驾机动车入刑开始实施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会被判刑。但很多人不知道,醉酒驾驶“超标”助力车也会被判刑。
9月7日,我省公检法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办理“醉驾”案件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的“机动车”,包括各类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含动力驱动的三轮及以上车辆,燃油驱动的两轮及以上车辆,电驱动的最高车速大于20km/h的两轮车辆)。也就是说燃油助力车和车速大于20km/h的电动两轮车辆都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超标’助力车酒后驾驶被查占总数的一半。今年1至9月,交警共查处助力车酒驾2183例。”一位交警说,10月5日,四川的袁某醉酒驾驶一辆燃油助力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致3人受伤。10月11日,袁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半月。他也成了我市因醉酒驾驶燃油车并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刑的第一人。
交警:
将进一步加强对助力车的管控
针对频频发生的助力车事故,交警表示,对助力车的管理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燃油助力车和超标的电动车驾驶时必须持有机动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对车辆符合机动车上牌条件的应予上牌,驾驶时须戴安全头盔。对于不符合上道路行驶的助力车,将坚决制止,达到报废标准的将予以强制报废。”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强路面上的管控,教育群众认清驾驶这一类型车辆的危害性,从而自觉树立起安全行驶的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该负责人还提醒,市民购买助力车时,一定要看看车辆有没有“超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链接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
2011年5月29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日前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在用的“超标”电动车要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进行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