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前,暂缓处置房产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高艺玮)“感谢法院和债权人的体谅,给了孩子一个安心备考的环境,也让我能踏实工作、慢慢还债。”近日,在市人民法院会议室里,朱女士动情地说。
朱女士是一名教师。早年,她为帮助丈夫经营生意、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多方筹措资金,并以共同还款人身份办理了银行贷款。丈夫生意失败后无力承担债务并失联,数百万元债务压在她一个人身上。逾期后,债权人陆续起诉、申请执行,朱女士的工资账户被冻结,家庭日常开支一度难以维持。
转机来自持续跟进案件的和合金融消保中心。该中心认为朱女士符合基本条件,向她解释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并推荐她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不是简单地‘减负’,关键是区分恶意逃废债与客观无力偿债。”承办法官戴煜宸称。面谈中,法院和管理人围绕债务形成、财产状况、家庭开支等全面展开调查,朱女士如实申报“家底”,主动压缩个人开支,每月仅预留500元生活费。
经核查,朱女士债务总额达330余万元。法院分类梳理债权,逐一与债权人沟通:亲友间民间借贷,债权人考虑其家庭困难主动暂缓追偿;有担保人的金融贷款,由担保人先行代偿后由朱女士分期偿还;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的金融贷款,结合房屋处置情况另行协商。
难题在于,朱女士名下有一套抵押房产,是全家唯一住房,既住着年迈老人,也住着正在备战高考的女儿。若按常规流程推进评估、拍卖,债权人回款更快,但老人居住和孩子备考将受影响。
为此,戴煜宸组织管理人与相关金融债权人进行多轮磋商,释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和法律后果,并逐一说明朱女士家庭实际情况。最终,各方达成共识:高考前暂缓处置抵押房产,待朱女士的女儿高考结束后,再依法启动房产评估、拍卖等程序。
面对各方的体谅,朱女士主动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工作,自觉梳理债务,并按约定积极履行还款责任。
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如实申报、积极配合、主动履约,是获得制度性纾困的前提。法院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在债权人、债务人和案外人之间寻找平衡点,既依法保障债权,也为诚信者留出继续向前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