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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村社

降门槛提补助优审批

老小区加装电梯新政居民叫好

  本报讯(记者朱丹君 通讯员林品远 实习生毛颢霖)“以前爬楼梯喘不上气,现在进电梯,十几秒就到家了!”家住太平街道东辉小区的王大伯笑着说。他所在的楼栋不久前加装了电梯,这是东辉小区成功安装的3台电梯之一。这份便利的背后,是我市最新出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新政在发力。

  今年6月,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意见》。新政在适用范围、补助标准、业主表决等方面“松绑”,让更多老小区居民能圆“电梯梦”。

  最直观的变化,是申报门槛降低了。过去只有四层及以上住宅才能申请加装电梯,如今只要符合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基本条件,无论楼层高低均可申请。业主表决不再要求“全员同意”,只需占本单元人数和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中占人数和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推进,彻底破解了“一户反对、全楼搁置”的僵局。

  钱的问题有了更实在的保障。新政明确:四层及以上(不包括地下室)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每台补助20万元;管线迁移费用由市财政按实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台。加装电梯施工图审查和工程监理,由政府购买服务承担,业主无须自掏腰包。此外,出资业主还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费用。

  针对邻里矛盾这一“拦路虎”,新政搭建了分级调解机制:公示期间有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先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镇(街道)通过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介入,既尊重少数人的诉求,也保障多数人的权益。审批大幅提速:住建部门牵头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多部门及管线单位联合审查,然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切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新政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业主主体作用,推动各方协同发力,努力实现符合条件的住宅加装电梯“能加尽加、愿加快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