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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悦读

人生路遥,莫忘来路

——读路遥《人生》有感

  点点/文

  翻完《人生》最后一页,我盯着“路遥”两个字愣了好一会儿。陕北的黄风好像从纸缝里透出来,土腥味呛得嗓子发干。恍惚间看见高加林背着铺盖站在村口,脚下是黄土,眼前是回不去的从前。

  路遥的《人生》发表于1982年,写的是改革初期陕北农村知识青年高加林在城乡之间的挣扎与抉择。四十多年过去,书里那个年轻人的困惑,依然是今天许多人的困惑。

  高加林高中毕业当上了村里的民办教师,以为这辈子的出路就在眼前。可一纸暗箱操作,职位被大队书记的儿子顶替了。他愤怒、羞耻,把自己关在屋里躺了一个多月,末了还是得扛起锄头下地,从“先生”重新变回农民。就在他心灰意冷时,不识字的农村姑娘刘巧珍捧着一颗金子般的心来了——她敢在大路边上拉他的手,敢当着全村的面说爱他。高加林把这颗心攥在手里当浮木,可心里还惦记着城里的霓虹灯。后来,叔父替他谋到县委通讯干事的职位,他进了城,遇见了能聊海顿、聊世界局势的黄亚萍,就把手里的金子扔了,去抓那个看起来更亮的前程。

  我们都骂过高加林。可换作是你站在那个岔路口,敢说不犹豫?路遥没把他写成纯粹的坏人——他写高加林选了黄亚萍之后,一个人在屋子里坐到天亮,烟头烫到手指都没觉着疼。

  可命运最公平。一封举报信摔碎了他所有的梦。记者工作没了,城里的爱情也没了。

  从县城回村的路上,他走了很久。快进村时天已黑透,他在村口的土坎上蹲下来,摸出一根烟,划了三根火柴才点着。烟头的红火在风里一明一暗,他抽完一根又点一根。最后把烟蒂摁灭在鞋底上,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推开了自家的木门。

  德顺爷爷第二天来找他,老人家蹲在门槛上,烟锅子磕了磕:“加林,你把巧珍那块金子扔了,你以为你捡起来的是啥?那是草,是泡馍。金子扔到地上,有人捡。草扔到地上,没人捡。”

  巧珍被分手那天,没有哭闹。她站在村口大柳树下,看着高加林的背影走远了,才转过身。眼泪掉下来时用袖子擦一把,吸了吸鼻子说了句“那就这样吧”,然后回家,照常喂猪、烧火、下地。只是那天晚上,她屋里的灯亮到很晚。后来,高加林落魄归来,她已嫁作人妇,却还悄悄求当书记的亲戚给高加林安排教师岗位——被辜负的巧珍,选择了不怨不恨。

  高加林最终走到村后黄土坡上,趴下来,十指抠进土里,肩膀一耸一耸地抽。他哭的不是巧珍走了——巧珍走的时候他没哭。他哭的是自己折腾了这些年,以为攥住了最想要的东西,低头一看两手空空,连脚下的根都叫自己刨断了。

  路遥在书里藏了个朴素的道理:人可以有理想,甚至野心,但不能丢了脚下的根。这根是什么?是生你养你的那片土地,是做人的良心,是走再远都不能忘的本分。高加林丢了巧珍,就是丢了自己最厚实的那部分根。

  如今的我们在城市漂着,为了所谓的体面,也常把曾经掏心掏肺的人或来路嫌“土”地扔在身后。可你看看巧珍——天不亮起来喂猪,手上冻疮裂了口子缠块布接着干,爱就掏心掏肺地爱,被辜负了也不怨天尤人,嫁了人就踏踏实实过日子。她的“认命”不是消极,是看透生活后仍守着的厚道与善良。

  这世上聪明人太多,最后能过得舒坦的,往往是那些守着本分、揣着良心的“笨人”。高加林哭完,不还是得爬起来,拍掉膝盖上的土,接着走?

  高加林最后回到村里,巧珍已嫁人。脚下的土还是那片土,根却再也接不回去了。路遥没写他后来怎样——书就那么完了,像黄土高原上突然断掉的路,前头是沟是崖,谁也不晓得。

  人生路遥,莫忘来路。脚下的土还在,根就还能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