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时长不足却全额扣费
市场监管纠治充电桩收费乱象
本报讯(通讯员林玉叶)“明明没充满12小时,却还是扣了3元钱,之前充电都有退费的。”近日,某小区住户李先生发现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有些“不对劲”。他扫码购买了某充电桩“3元充电12小时”的套餐,但车辆实际仅充电约8小时,系统却未按比例退还剩余费用。类似情况连续发生2次后,他向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充电桩运营企业为台州某充电桩安装有限公司。此前,企业对充电桩计费系统进行了改造,导致后台程序出现异常,致使部分未达套餐时长的订单未能自动退还剩余费用。经进一步排查,共发现退费异常订单102笔,累计多收费用42.48元。
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充电桩存在未按规定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公示、计价的问题。“钱虽然不多,但关系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表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是群众高频使用的便民设施,收费标准必须公开透明、准确规范。
在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涉事企业及时停用问题充电桩,对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并将多收费用全额退还给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